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变更,注册资本万元是什么意思?
注册资本的意思也叫法定资本,是公司制企业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或发起人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本总额,并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0.001万就是法定资本0.001万。
拓展资料:
1,长沙市开福区王建湘儿科诊所于2015年4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为0.0001万人民币,即1元。在2017年8月4日,经营者变更为王建湘,资金增长到1万元。公司类型为个体商户,在2017年8月22日前,该公司经营范围仅限于诊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后增加了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的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药品、三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零售;营养健康咨询服务。
2,公司注册咨询从原来的实缴改成认缴,就是公司注册时,不需要股东按照占股比例,把资金打到公司账上做验资。 常规注册公司可以把实缴注册资本的时间写在公司章程里,在期限内完成实缴验资即可。
3, 投资人在公司设立时,依法以股权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在申请办理设立登记时办理股权认缴出资的出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登记。投资人实际缴纳股权出资后,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实际缴纳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4,投资人在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以股权实际缴纳出资的,被投资公司应当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变更登记。被投资公司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申请办理有关投资人姓名或者名称,以及认缴和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出资时间等的变更登记。
小型的生活超市营业执照上面经营范围要写哪些?
小型的生活超市营业执照上面经营范围: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写的话,许可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零售。有前置许可的加许可项目里,没有前置的加一般项目里,有批发的自己改批发兼零售。
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需要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章。
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关于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股东会决议。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公司新章程。
2021食品安全法的十大亮点?
亮点一: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亮点二:添加剂无许可不得生产
《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亮点三: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亮点四: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
《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亮点五:批发市场须抽查农产品
《食品安全法》规定: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亮点六: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亮点七: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
《食品安全法》规定: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亮点八: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食品安全法》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亮点九:举报食品违法将受保护
《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政府的食药、质监等部门应公布本部门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予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亮点十:监管不到位责任人将"被辞职"
《食品安全法》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食药、卫生、质监、农业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或蔓延;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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