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乳粉索证索票,对于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问题?
(1)开展节日前食品流通环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珠海各区食药监局监管人员结合节日期间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对风险隐患大、消费者投诉集中的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开展巡查,以“主体资格、经营条件、食品来源、食品质量、标签标识、从业人员、市场开办者责任、经营者自律”等为巡查的重点内容,切实解决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和查验记录制度落实不到位、婴幼儿配方乳粉未设专区专柜及提示牌销售、肉及肉制品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冷藏条件不达标、经销过期食品及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混乱、散装食品无防蝇防尘设施,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经营场所卫生环境差、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明等问题。
同时,针对节令性、消费量大、风险隐患大的食品,开展食品风险监测及监督抽检,目前共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16.6万批(不合格1380批,合格率99.17%)。此外,监管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利用快检快筛仪器对各大超市的蔬菜、禽畜肉及水产品等进行快速检测,暂未发现不合格产品。节日期间,参加千家快检工作的70家农贸市场和20家大型超市也会照常按要求每日开展快检工作,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销毁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共同维护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珠海市食药监部门通过网站、报刊、“两微一端”等媒体向广大市民发布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提示和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期间注意饮食安全,努力保障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节日。
(2)开展春节前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治理
为切实做好珠海市春节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全市食药监系统全面开展节前食品药品安全检查,重点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排查和专项治理。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认真开展对零售超市、餐饮单位、集体食堂等主要食品经营场所的检查,以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酒类、凉菜等为重点品种,详细查验经营场所持证持照、店内外的清洁卫生,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食品安全责任制、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食品原料及相关产品索证索票、餐具消毒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抽查,重点核查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生产情况,索证索票,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生产检验原始记录等;开展特殊药品专项检查和药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检查药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GMP要求组织生产,生产设备、条件是否发生变化,一次性进口药品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等。
二、是开展宣传教育,着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通过网站、微信、微博及时发出春节期间消费警示。通过各类媒体宣传报道和深入基层开展科普宣传教育等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积极开展职业道德宣传教育,及时曝光食品违法典型案件,强化企业的安全意识、诚信意识和守法意识。
三、是加强值守,确保市场繁荣稳定。加强投诉举报热线的值守和受理查处工作,加强节前应急值守工作,妥善处置食品药品违法案件。有效应对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食品药品方面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事项和突发问题及时汇报和妥善处置,确保春节期间饮食用药安全。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有8个行政法规,57条部门规章.
如: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07〕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解决当前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决定现在起到今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重点区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健全从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的食品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监管网络,把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以及进出口商品;重点单位,是指蔬菜生产基地,规模畜禽、水产品养殖场,肉联厂、屠宰场,饲料加工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鲜产品超市、小食杂店、小型餐馆,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比较集中的区域,无证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的区域,以及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过程进行整治;加强对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和“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药物残留监测;查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重点地区和重点市场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农产品的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到今年年底,全国大中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场)使用违禁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问题基本解决;蔬菜、畜禽、水产品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率及检出率进一步下降;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种高毒农药。(农业部门牵头)
(二)生产加工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对食品企业和小作坊依法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以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加工企业,严肃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小作坊的监管,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制度;严格食品市场准入,组织开展强制检验和专项抽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添加剂备案制度。到今年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乡镇政府所在地和城乡结合部婴幼儿配方乳粉等16类食品无证照生产加工的问题。(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三)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整治。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落实食品质量市场准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项制度。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以及经销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水产品经营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化学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售假问题突出的市场。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的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彻底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的问题;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四)餐饮消费安全整治。全面实施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加强对农村、学校、建筑工地、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和小型餐馆的食品卫生监管;严格推行餐饮业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到今年底,彻底解决县城以上城市的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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